食品營養標簽製度明年全麵推行

2012.08.15

     據新華社北京8月13日電 在衛生部13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,衛生部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誌介紹,《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》將於2013年1月1日(ri)正(zheng)式(shi)施(shi)行(xing),這(zhe)標(biao)誌(zhi)著(zhe)我(wo)國(guo)全(quan)麵(mian)推(tui)行(xing)食(shi)品(pin)營(ying)養(yang)標(biao)簽(qian)管(guan)理(li)製(zhi)度(du),對(dui)指(zhi)導(dao)公(gong)眾(zhong)合(he)理(li)選(xuan)擇(ze)食(shi)品(pin),促(cu)進(jin)膳(shan)食(shi)營(ying)養(yang)平(ping)衡(heng),降(jiang)低(di)慢(man)性(xing)非(fei)傳(chuan)染(ran)性(xing)疾(ji)病(bing)風(feng)險(xian)具(ju)有(you)重(zhong)要(yao)意(yi)義(yi)。《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》規定,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標簽上強製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(“4+1”)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,“4”是指核心營養素,即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鈉,“1”是指能量。標準還對其他營養成分標示、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等作出了具體規定。 
     食品營養標簽國際普遍采用,是向消費者提供規範的食品營養信息的有效途徑,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組分、特征的有效方式。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多數國家都製定了食品營養標簽標準或法規。世界衛生組織調查顯示,74.3%的國家有食品營養標簽管理法規。
     蘇誌說,為做好《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》實施前的準備工作,標準設立了過渡期限。即自標準公布日期到2013年1月1日前,允許並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執行該標準。2013年1月1日後生產的食品,應當嚴格按照標準規定執行。2013年1月1日前生產的食品,可在食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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