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播電商食品安全新規發布
2個月前
近日,《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發布,將於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。規定對禁止直播經營的食品作出了細化規定,其中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產、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;致病性微生物、重金屬超標食品;過期、腐敗變質、黴變生蟲食品;病死毒死或檢疫不合格的畜禽水產肉類及其製品;無標簽預包裝食品;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等。規定將直播電商平台經營者、直播間運營者、直播營銷人員、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全部納入監管範疇;針對不同直播形式的特點,區分不同主體的責任。(來源:新華網)原文鏈接